开发性金融的低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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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巨额的资金需求,低碳发展面临投入不足的制约,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资产占比仅为1%左右,资金缺口高达20倍,仅靠政府资金或者民间资本根本无法解决,而开发性金融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具备了这种聚集各种社会资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所以开发性金融将成为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推动力和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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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性金融促进低碳发展的具体作用有:第一,开发性金融能够将信贷政策与低碳经济产业政策相结合,从而实行绿色信贷政策;第二,开发性金融能够将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结合起来,建立多方参与的多元融资体系。从全球的碳金融交易来看,开发性金融参与CDM项目,把项目所实现的核证减排量(CER)所得到的转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不但可以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利用、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主要表现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可实现对项目主体参与者环保责任施加一定的软约束。
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也特别符合开发性金融的宗旨。近几年来,开发性金融在低碳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和低碳金融,为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开发性金融节能减排和环保贷款余额890亿元,2008年833亿元,2009年1751亿元,2010年2320亿元,2011年6583亿元,年均增长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