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市场交易的标准主要是国家计划分配的欧盟排放配额(EUA)。同时被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排放实体在一定限度内允许使用欧盟外的减排信用。目前只允许使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核证减排量(CERs)和联合履行(jI)项目减排单位(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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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7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试验阶段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该阶段排放量的上限被设定在66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均免费分配;每年剩余的EUA可以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不能带入第二阶段。该阶段允许使用的CER和ERU的数量平均为总体配额的13%,各国情况略有不同。第一阶段暴露的主要问题是配额分配经验不足,有的排放实体分配到的排放额度远远大于该阶段其实际排放量,配额供给出现过剩现象。但是由于不少企业为以防万一并不会把所有多出来的EUA拿去卖,所以市场并不至于崩溃,但是还是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现货EUA价格从2006年3月最高的30欧元跌到2007年初最低的3欧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008~2012年,《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承诺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在这个阶段里,欧盟吸取了第一阶段配额分配过松的教训,最终将EUAA的最大排放量控制在了每年20.98亿吨,对各个国家上报的排放额度仍是以免费分配为主。在这一阶段,开始引入排放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即从配额总额中拿出一部分,以拍卖方式分配,排放实体根据需要到市场中参与竞拍,有偿购买这部分配额(例如,德国就拿出10%的排放配额进行拍卖)。同样,第二阶段里排放实体每年剩余的EUA可用于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也不能带入下一阶段。
从2013年开始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第三阶段据了解欧盟将会对第三阶段的交易机制进行大幅度改革,以避免内部市场失灵。同时还要扩大纳入排放体系的行业范围,强化价格信号作用以引导投资,创造新的减排空间,减少总的减排成本,提高系统效率。此外,以拍卖方式分配的配额比例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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