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或将近日出台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张笑2013-07-08 10:20

国家发改委去年10月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要求在2013年启动碳交易试点,2015年基本形成碳交易市场雏形。被确定为试点之后,各地都已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各地银行也在积极备战“碳金融”。有预测称,通过7省市试点,我国有望成为全球碳排放权交易第二大市场,覆盖7亿吨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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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碳交易试点后,深圳市下辖的主要化工企业肯定都要参与其中,要被分配碳排放指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将承担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强制性义务,否则将面临处罚。排放超标的企业须到碳交易市场以市场价格购买配额;通过节能减碳使配额有盈余的企业则可选择到碳交易市场出售配额。”李永亮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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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其他试点省市也在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北京马上就要将指标向下分配给企业,涉及到的化工企业有3家,分别为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东方石化公司和燕山石化资产公司。上海和北京的进度差不多,可能稍微快一点。目前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工作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相关的核算方法、实施指南也已经制定。企业排放指标的分配将由各省市发改委来确定和完成,很有可能按“祖父法”原则,即根据企业以前的排放数据来分配指标,如过去某家化工企业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100万吨,将来分配到的有可能是90多万吨,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目前从国家层面上正在起草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预计将于近期出台,其中有专门针对化工企业的指南文件,因为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很多企业,尤其是上规模的企业,均属于重点的碳排放企业。无论是间接排放还是直接排放,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都不小,跟能耗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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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进展报告》,2012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3547吨标煤,比2010年减少了0.1253吨标煤。其中,化工行业万元产值能耗比2010年减少了0.1955吨标煤。2012年石油和化工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8149吨标煤,较2010年下降了3.6%,不仅与2015年下降20%左右的目标相差很远,也没有完成石油和化工行业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递减4.07%的任务,使得行业面临的二氧化碳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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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国家最终的目的不仅是减排二氧化碳,而是想以此作为抓手,促进包括石油和化工行业在内的各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国内不能总发展高耗能产品,一旦国家想要真正控制大宗产品的发展时,会控制能耗总量。如果能耗超了,国家可以通过土地、金融信贷、用水指标等多种措施予以控制,也就是说碳排放权交易将起到引导产业发展的作用。如果碳的排放能在5年内增速减缓甚至不增长,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规模就会受到控制。对化工企业而言,未来一是要搞好节能减碳;二是要实现结构调整,并根据各地方的导向延伸产业链。”李永亮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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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环保税中涉及到碳税,而国家发改委又搞了一个碳排放权交易,双方的衔接是一个问题。企业到底是执行碳税还是搞碳排放权交易,这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在税的计算上是有区别的,碳排放权交易涉及的内容更复杂一些,碳税相对来说简单一些。如果向企业征收碳税的话,税率是10~100元/吨,不同的行业征收的碳税不同,范围比较宽,企业要增加的成本是相当高的。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大的行业,如合成氨、煤化工、石油化工等,企业每年承担的费用会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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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专家向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应做好这两项工作的衔接,明确企业到底搞碳排放权交易还是缴纳碳税;也可以给企业一定的额度,如果企业的排放量超出了就征税,没超过可以拿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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