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依法取得
碳排放配额并且有富余的产业部门才能成为出让者,而受让者是那些用完自身的
碳排放配额且不得不继续碳排放的产业部门。据易碳家了解到,从国际
碳交易市场来看,碳排放权交易的买家主要有以下五类:(1)“合规”产业部门买家,主要是一些大型能源、电力产业部门,如国内外的一些火力发电力公司等;(2)政府参与的采购基金和
托管基金,如荷兰政府设立的专项
碳基金,世界银行
托管的各类
碳基金等;(3)商业化运作的碳基金,由各方资本汇集且以盈利为目的专项从事减排额开发、采购、交易、经纪业务的投资代理机构,此类买家目前在国内
CDM市场更为活跃;(4)银行类买家,为其旗下的一些中小型产业部门提供一种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以扩大银行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力;(5)其他类买家,包括个人、基金会等以缓和全球气候变暖为目的的非商业性组织,本文信息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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