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度全盘设计规划构建全国碳交易市场

文章来源:中国投资梅德文2013-02-19 07:15

  碳交易体系模式选择

  首先,在强制性交易体系还是自愿性交易体系的选择中,中国只能选择强制性交易体系。自愿性交易体系的减排效果、市场潜力与强制性交易体系有较大差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其次,在强制交易体系下选择总量控制与交易型还是基线信用型。总量控制与交易型是目前主流的碳交易体系模式,如EU ETS、RGGI、加州CAT、WCI、MGGA等。据易碳家了解到,基线信用型是以强度为目标,只有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曾施行过基线信用型的温室气体减排系统(NSW GGAS)。基线信用型体系的一大缺点是交易的证书(不叫配额)需要以项目为单位先减排再签发,如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一样。这种方式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事后签发成本较高,二是在市场上流通的减排证书的量较小,金融化程度低。因此,从建立高度流动性、金融化市场的角度,以及充分激励管制对象的考虑,必须选择总量控制与交易型。(tanpaif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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