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只有建立一个完整的市场,才能给碳交易带来较好的稳定性和流动性,进而才能实现碳交易,发现
价格、降低交易成本和规避风险的市场功能。自2008年北京、上海和天津成立了三大
环境交易所之后,杭州、武汉、大连、广州等城市纷纷跟进。据悉,全国还有多家碳交易所在建或列入当地政府规划,遍及全国各区域、各省市,甚至到区县。从实际效果来看,碳排放交易所大多并无实质性业务,只有一些零星的交易,尚未形成规模。同时,市场主体匮乏也不容忽视,目前国内企业对于碳交易并未形成统一概念,虽然也有很多企业自愿加入到碳交易体系当中,但并非市场主流,在碳排放难题集中的钢铁、化工、建筑等领域鲜有碳排放大户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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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为确保碳交易产品减排量的真实可靠,必须有独立第三方的科学认证体系。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如何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计算、监测还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和经验可循。目前,通过一系列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国内很多重点企业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在能源监测统计、汇报审计等方面建立了一定技术、设备和人才的基础,但仍不够。
没有可借鉴的有利经验就没有尽善尽美的方案,当前中国碳交易体系的不健全,仍需要时间来慢慢修补和填充,急不得。当然,在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气候变化、争夺全球碳交易市场更多主动权的背景下,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碳交易体系中政策措施、交易规则、核查体系以及市场监管体系,让碳交易从务虚真正走向务实。否则,碳交易市场的滞后,不但将严重阻碍市场机制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也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争取更多的定价权和主动权,甚至在不远的将来,“贸易霸权”或许还会上演,1月份的欧盟碳关税事件无疑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