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在2013年全面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熊锋2012-08-02 18:18

  上海市政府日前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上海将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建立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平台,并将于2013年至2015年启动并正式推行碳排放交易试点。未来,还将进一步发展创新型碳金融市场、建设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初始配额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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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试点期间,上海市将以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或增长快的行业为重点,按各行业配额分配方法,一次性分配试点企业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而试点期间,碳排放初始配额实行免费发放,未来适时推行拍卖等有偿方式。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试点期间,碳排放配额交易在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平台上进行,试点企业通过交易平台购买或出售持有的配额。最初交易参与方以试点企业为主,符合条件的其他主体也可参与交易,未来将研究并适时引入投资机构参与交易。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据悉,碳排放交易试点的主要目的在于运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实现较低成本的主动减排,以较低成本实现上海市节能低碳发展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就具体试点行业来看,《意见》指出,上海市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应当纳入试点范围。纳入试点范围的试点企业应按规定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获得碳排放配额并进行管理,接受碳排放核查并按规定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相关支持政策或后续推出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上海市政府还将研究相关财政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制定相关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鼓励试点企业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规范交易参与方的交易活动,约束试点企业的碳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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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报道称,上海参与碳交易试点的企业总计约200家,这些企业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1.1亿吨,占上海市总排放量近一半,而宝钢、上海石化以及上海的几大发电企业均在试点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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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还指出,目前及2012年-2015年中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其他企业,在试点期间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这些企业以下简称“报告企业”),为下一阶段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此外,上海还将建立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试点企业与报告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上一年度企业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机构对试点企业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有市场人士指出,试点推进带来的市场机遇亦将利好相关碳排放第三方监测、核查机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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