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能否助中国碳交易破题

文章来源:能源周刊陈欢欢2012-07-01 22:58

电力行业能否成为碳排放交易的突破口值得期待。

在国际市场的压迫下,我国7个省市率先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2013年底将在试点省市启动碳交易市场,2015年建成全国性市场。
但记者在日前的采访中发现,业内专家普遍预期,执行该时间表难度较大。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近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有试点主要还停留在研究阶段,同时市场也无强烈需求。但由于“十二五”规划已经提出要求,碳排放交易面临着“不搞不行”的局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在这样两难的境地下,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与国际能源署(IEA)日前联合召开成果发布会,建议率先在电力行业推广“不以市场化为前提”的碳排放权交易。

由于涉及电价改革等敏感问题,碳排放交易一直未在电力行业试点,而电力企业由于成本问题也并无热情。该新模式前景如何,值得期待。

电力突破口

从7个试点省市已经公布的方案来看,主要是针对区域范围内的水泥厂、供热站等排放大户。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和IEA此次提出的方案正是以行业划分,而非区域。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邹骥认为,按行业划分对碳排放交易意义更大,也更有利于电力等重点行业拿出减排目标。

数据显示,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中国主要的十家电力企业在2008年的装机容量一共是4.5亿千瓦,而当年中国的总装机容量是7.8亿千瓦。虽然国家采取了“上大压小”的措施,但中小型燃煤电站的排放量仍然是巨大的。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在此次发布会上,IEA研究员Richard Baron指出,2009年中国发电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占了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2%。他认为,中国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存在很多小型发电企业的电力结构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空间。
目前,电厂的调度一般基于当地政府的计划。北京中创碳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人虎直言不讳地指出,现有制度不是根据技术先进性发放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落后。

此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曾联合发布《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利于高效的燃煤电站和清洁排放技术,但却由于发电企业收益无法获得补偿而难以推广。

作为项目完成人之一,姜克隽解释说,新的碳排放交易体系鼓励清洁发电,煤耗低的电厂将分配到更多的配额用以交易,而煤耗高的则必须额外购买配额,由此逐渐引导新建电厂向清洁发电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不过,上述看似合理的方案,却可能面临着电力企业的集体抵制。

电价难突破

在谈及碳排放交易时,一位电监会的负责人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目前发电企业的负债率已经达到80%,再加上碳排放费用,“企业肯定得亏”。
而电力企业的表态则更为直白:“只要电价能上调,我们肯定积极配合;如果不调电价,肯定不加入。”
说白了,在现有的电价体制下,采取清洁发电技术后增加的运行成本难以被发电企业消化,也难以转嫁给消费者。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助理毕建忠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欧洲碳交易市场能做起来的重要原因是能源价格的市场化。
而在中国现行体制下,上述新方案的最大亮点在于不把市场化作为碳交易引入的前提,采取了折中的方案,仍将电价定价权留在国家发改委。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在中国,关键的结构性问题是无法简单通过调整上网电价来影响发电价格。因此,必须设计一个有效且可持续的排放交易体系,尽可能减少对电力部门的不良影响。”Baron说。
不过,上述方案依然提出通过改变电价来反映发电排放限额的成本。也就是说,该方案仍不可避免地要求发改委适度上调电价。
“调整电价是执行碳排放交易的前提。”姜克隽说。
对此,邹骥评价指出,美国在历史上也曾出现不亚于中国的价格管制,而且未来也“不要幻想放松价格管制”。从这点出发,他赞同该研究提出的在价格管制的基础上实行碳税,认为这种行政加市场的手段是一种很好的政策组合。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在参加此次发布会时也表示,由于电力行业较为敏感,经过多次考虑也没有进入试点范围,主要就在于电价和配额分配两个问题。她认为,该方案“值得借鉴”,但仍有较大难度。“如果碳排放交易造成了电价大幅上涨,政府肯定不会下决心进行改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时间表放缓?
近年来,虽然我国已成立多个碳排放交易所,但实际上完成的场内交易却少之又少。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之所以不能形成交易,一是目前市场没有需求,二是没有国家相应政策的支持。
对于“2015年建成全国性市场”的规划,姜克隽表示,“时间表不好说”,中国的碳交易还处于研究阶段,目前只有初步框架,还没有达到考虑调整电价的地步,更没有哪个城市可以立刻拿出实施方案。
孙翠华则表示,我国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应进入具体有针对性并且结合中国实际的阶段,不能再泛泛而谈。
实际上,据记者了解,业内也多次传出过“加强研究、放缓出台”的声音。
刚刚从澳大利亚考察碳交易机制回国的毕建忠对此深有感触。他表示,我国实行碳排放交易的专业性、基础性工作还不完善。例如,法律法规、激励和处罚措施、资格认证等问题都没解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现在走得比较快的还是北京、上海,但是和国外的成熟方案相比还有差距,处在初级阶段。”毕建忠提醒道,“这是一种机制创新,不是拍脑袋就能成的事,必须要有战略性考虑。在专业基础还不完善的前提下匆匆上马,将会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