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催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而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排放额度的“金融属性”也日益突显,并逐步演化成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资产,即“碳信用”。
对此,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今日在博文中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但是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只能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为欧美国家提供廉价的碳排放额度。”作为碳排放额度的最大提供者,却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毫无话语权。且存在,国内金融机构对相关金融产品开发不足,服务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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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指出,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的
碳期货期权等一系列金融工具支撑的
碳金融体系,其核心就是对碳排放额度定价权的争夺。因此,我国应着重发展碳交易市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涵盖现货、远期和期货的
碳金融体系,推出各类碳排放额度的碳金融衍生产品。最终通过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来影响国际碳交易市场
价格的形成,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定价的主动权,引导全球
碳减排活动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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