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时任加州州长的施瓦辛格签署了AB 32,并将于2012年开始生效。该项法案要求州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则,规范加州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审查机制;并采取相关措施,使得加州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在2020年恢复1990年的水平。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3号提议在加州中期选举中被否决,意味着加州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如期于2012年初推出Cap and Trade碳交易。AB 32是加州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环境政策,也令其走在美国各州的前列;其对汽车和卡车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在美国国内是领先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目前,美国东海岸十几个州的强制碳市场(RGGI),已经运作了近2年。这些州的GDP总合,达到3万亿美元。而加州的GDP达到1.8万亿美元。加州碳市场所公布的设计方案中,有一个区别于RGGI设计的重要细节,那就是所谓的offset碳指标(基于项目减排的抵扣指标)。而在RGGI市场中,目前没有offsets。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RGGI市场中,目前没有offsets意味着什么?这是所谓A型指标和O型指标的区别。即:在一个碳配额交易体系内,首先要有总量指标的控制。在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涵盖电力、水泥、钢铁、石油炼化等企业,政府给这些企业规定了每年的排放配额(Allowance),可以把它叫做A型指标。如果企业少排放了,配额有富余,他们就可以将这些多余的A型指标卖出。相反,如果企业多排放了,原有的配额不够,他们就需要到市场中买进指标,来覆盖本企业额外的排放量。除此之外,碳指标还有O型的,即offset(抵消、抵扣)。O型碳指标是在总量控制之外,但与总量控制有关联的、基于项目减排的指标。大家熟知的联合国的“清洁发展机制”(即CDM), 就是一种offset体系。一般讲,O型指标是不应该脱离A型指标而独立存在的。有了A型在先,才会有对O型的刚性需求。
加州碳市场最初的设计中,排放企业用于合规的排放配额中,offset指标的使用上限为4%;在最后的设计版本中,这个上限提高到8%。专家指出,这意味着在2012到2020年期间,2.3亿吨offset指标将进入这个市场。
此外,加州在2007年加入“西部气候倡议”,即WCI(West Climate Initiative),一个包括美国西部的加州、新墨西哥州等州,以及加拿大魁北克等四个省的联合应对气候变化的地区性合作机构,构成一个跨区域的强制碳市场。
按照目前的设计方案,专家的估计是:2012年到2014年,加州碳市场涵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1.65亿吨;如果加上WCI中加拿大的三个省(安大略、魁北克和卑诗省),市场涵盖的排放量可达到2.2亿吨。到2015年之后,随着美国西部其它州的加入,这个强制碳市场的规模将达到7.7亿吨。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早在2003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在全球最早推出了offset碳指标,目前经第三方核证,已经有8000万吨的offset量登记注册,正式签发,包括农业、林业、可在生能源、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等;其中有200万吨来自中国的项目。
中国的专家在探索未来国内碳交易如何试点。我认为,中国同美国一样,也是农业大国,中国的碳市场试点中,也应该考虑offset机制,创造刚性需求,将农业、林业等纳入试点;一方面扩大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使参与试点的工业排放企业可以获得高质量和成本可控的本土offset指标。
长远来讲,中、美两国的碳市场先通过offset碳指标进行联动,也许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