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衡全球皆已意识到气候变迁议题将为人类生存带来严峻考验,亦是国际间追求经济永续发展所需优先考虑之因素。虽然,台湾非属「京都议定书」的缔约签署国,在所规范的第一阶段温室气体减量目标,对我国尚不会造成立即的压力,但于2012年第二阶段的减量目标与期程启动时,我国与韩国、中国、印度等开发中国家可能成为受规范的对象,届时排放减量责任势难避免。由于「温室气体减量法」至今仍于立法院审议中,在无相关法令要求下,产业所推动的温室气体减量工作仍属「无悔」的策略。但为因应未来国际温室气体减量的要求,我们宜尽早完成立法工作、建置基线数据、建构实质减量能力,并研订相关
碳排放交易机制,以减缓产业的冲击。
国际上各先进国家无论是否为「京都议定书」之签署国,皆已积极展开各种温室气体减量活动,除了采用节能措施之外,还包括能源的替换、
新能源的研发,碳捕捉、储存等技术;也因为附件一国家推动碳核配与相关罚责,导致「二氧化碳」在一夜之间变成有价的「商品」,不但有减量权证还可以转换
买卖。也因市场的要求,衍生出「碳排放交易」、「碳权」、「
碳基金」、「清洁发展机制(
CDM)」等种种与温室气体有关的商品与商业行为。而我国势必也将产生同样的市场需求,往后如何运作及推动相关机制,乃值得我们大家共同深思与探讨的课题。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