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交易体系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碳交易市场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截止2009年底已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区域性交易所,但交易对象并不是碳排放权的交易,而主要是限于节能技术的交易。导致中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建设滞后,确有
一
些客观的原因。
1.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尚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加速期,一方面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民经济和工业将继续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工业的持续扩张必然会带来能源消费的增加和碳排放总量不同程度的增加。表1中以可比价度量的工业增加值表明,截至2 7年,多数年份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与此相对应,中国能源的消费总量也一直在增加,由1980年的6.03亿吨标准煤上升到2007年的26.5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5.65%, 对于寻求改善生活际遇的农村居民和改善生活的城市居民而言,这种增长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依然是可期的。如果执行过于严格的碳排放条款,这可能会对中国未来经济的长期发展带来实质性损害。
考量中国的碳交易市场,由于中国缺少一个严格的基于全国统一的碳排放配额制度,没有配额的限制,没有排放的基准,企业没有购买碳排放的积极性,市场主体缺位。缺少一个统一的运作规范的碳排放权市场代价也是十分巨大的,使得我国围绕碳产业的完整的产业链无法形成,碳金融、碳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无法开展,碳定价也必然被虚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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