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创建碳汇公益基地促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地落实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郭树合 李华梅2025-01-07 11:17

“蓝碳司法”与“蓝碳经济”双向奔赴
 
山东威海:创建碳汇公益基地促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地落实
 
“现在我宣布‘逍遥湖·威海蓝色碳汇公益基地’大叶藻增殖活动正式启动!”水清、岸绿、滩净、湾美,逍遥湖宛如一颗蓝宝石镶嵌在逍遥湾内。10名身着潜水服的工作人员在逍遥湖中俯身将350万粒大叶藻五期种子和10万株大叶藻幼苗栽入水中……近日,在山东省市县三级、府检民三方共同见证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威海经开区”)检察院在“逍遥湖·威海蓝色碳汇公益基地”启动了一次大叶藻现场增殖活动。
 
为什么在逍遥湖建立碳汇基地?
 
入冬的逍遥湖畔寒风瑟瑟,但丝毫抵挡不住大家对增殖活动的热情。检察官向参加活动的代表介绍,这次活动增殖的大叶藻,来自威海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2023年,该院就盛某某等9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除面临刑事处罚外,还被检察机关诉请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40.6万元。这笔赔偿金缴纳后随即用于购买了这批大叶藻。
 
那么,为何要在逍遥湖投放这批大叶藻?
 
逍遥湖位于威海经开区泊于镇,如今湖海相接、湖湾相连、鸥鸟翔集、植被丰茂,是一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海天胜境。但在此前,这里却是另一番模样——海域养殖业无序扩张、海水交换能力差、海洋生态功能退化……
 
对此,2016年威海经开区管委会启动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并于3年间陆续开展包括逍遥湖挖淤疏浚、海岸整治修复等在内的系统工程,推动逍遥湖“脱胎换骨”。
 
在逍遥湖开展“检察+碳汇”工作,不仅能起到修复生态的作用,还能起到警示宣传作用。就这样,建立碳汇基地的想法由此而生。
 
2024年8月,威海经开区检察院会同环保、海洋、林业等部门会签了《关于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意见》,并在逍遥湖畔建设了威海蓝色碳汇公益基地,该基地集蓝色碳汇科普、研学、文化展示、检察公益实践等多功能于一体。
 
依托碳汇基地,威海经开区检察院先后开展了“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世界环境日公益行动”等活动,放流了牙鲆、绿鳍马面鲀等品种共计300余万尾鱼苗,接受科普群众2000余人。
 
为什么选择大叶藻?
 
2024年3月,在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威海某半导体公司使用了7.5吨含有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一氟二氯乙烷)的清洗剂用于芯片的超声波清洗工序。经评估认定,该公司违规使用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致使约221.5kg一氟二氯乙烷排放进入大气环境,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费用为3.6万余元。
 
这是增殖活动现场,检察官向大家介绍的第二个案件。检察官介绍,因该案无法对受损的大气环境进行直接修复,检察机关委托专业环保咨询公司对修复方式和费用进行评估,并出具采取增殖可净化温室气体排放的大叶藻进行等量替代修复的意见。据此,该公司需缴纳上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用于委托第三方增殖相应数量的大叶藻。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在逍遥湖·威海蓝色碳汇公益基地增殖大叶藻2.5万株。
 
“威海市具有丰富的海草资源和巨大的海草床修复潜力,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高地’。”随着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张沛东的介绍,记者和参加活动的代表在逍遥湖·威海蓝色碳汇公益基地进行了观摩,基地中心放置了大叶藻标本和显微镜等设备。张沛东以标本为例,向大家介绍了大叶藻在水质净化、固碳转碳、保护海洋生态方面的作用。
 
推进“蓝碳司法”有哪些成效?
 
增殖活动启动仪式上,威海经开区检察院与威海广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态替代修复委托协议,确定了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模式。
 
协议规定了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相关事宜,明确了修复内容及要求,并提出增殖项目完成后,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增殖的大叶藻数量、质量及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报告。
 
“该协议的签订,是蓝碳替代性修复模式的创新,也是依法打好生态环境治理‘双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威海经开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卢佳佳表示。
 
在推进“蓝碳司法”方面,该院还有哪些举措?牵头将经开区闲置的碳汇资源纳入碳汇交易平台,定期汇总分析、汇报共享交易情况;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案件线索移送、鉴定报告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实现有效衔接;联合高校科研团队开展应用性专题研究,持续推进蓝碳司法保护、行政治理、法理研究、技术支持等工作协同开展……威海经开区检察院在“蓝碳司法”推动“蓝碳经济”的新赛道上,书写出一份生态与发展融合共赢的新答卷。
 
据威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曾庆俊介绍,2024年以来,威海市检察机关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探索建立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机制,成功办理替代性修复公益诉讼案件11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2474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762万余尾、增殖大叶藻336万余株。
 
站在逍遥湖畔,威海市人大代表、崮山镇岭后村党支部书记王夕桥看着一株株海藻在水中随波摇曳,不禁发出感慨:“作为检察院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我见证了逍遥湖慢慢变好。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的探索,真正推动实现了‘蓝碳司法’与‘蓝碳经济’双向奔赴。”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李华梅)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