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蓝色伙伴关系构建注入新活力
当前,我国正积极发展与东盟、欧盟、非洲、南太平洋岛国等之间的蓝色伙伴关系网络,旨在共同推动海洋保护、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帮助相关国家地区构建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未来,应立足于各国的蓝碳资源禀赋,开展蓝碳增汇的国际合作,从而加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有韧性和包容性的蓝色经济发展,共建区域命运共同体。
推动合作开展蓝碳增汇示范性项目。蓝色碳汇的总量是蓝碳产业发展和市场交易最基本的元素。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可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修复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海岸带河口以及加强相关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与研究等方面进行合作,保护好自身的蓝碳资源优势,增加碳汇。积极谋划滨海湿地和红树林增汇,持续推动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整治修复工程以及探索“热带海洋牧场+珊瑚礁修复”,这些都是实现“蓝色增汇”的重要途径。科学考察碳汇渔业资源,建立碳汇渔业资源数据库,加快推进海洋渔业碳汇
试点和藻类碳汇渔业的
试点与示范。
加强蓝碳技术、政策和规则领域的研究合作。中国国内外蓝碳相关理论基础及方法学研究仍在持续进行中,应鼓励国内涉海智库科研机构积极加强与国际机构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务实交流合作,加快明确蓝碳的评估、监测、计算标准,加强同东盟等蓝碳资源丰富的国家地区在蓝碳测量、监测、开发等领域的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推进与气候科学研究发达国家的合作,深化对于蓝碳封存和排放的测量技术,评估蓝碳对不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贡献,逐步建立更具实用性的“知识库”。加快构建红树林、盐沼地、海草床的培育、修复及保护标准体系,在微生物碳泵理论、渔业碳汇等领域开展探索研究。积极推广中国在发展蓝碳方面的研究成果、标准、技术和经验,推动国内蓝碳标准“走出去”,增加蓝碳话语权和主动权。
持续搭建蓝碳国际交流平台。建议依托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
会议等,进一步与周边国家地区共谋共享共商蓝碳领域发展大计,深化与“一带一路”沿浅国家及重要国际区域在生态环保政策、项目和能力建设等领域的交流,探索在海南等地机制化举办“全球蓝碳合作与治理大会”,积极推动提出《蓝碳可持续发展倡议》。
原文发表于:《今日海南》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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