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集体林是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
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委员介绍。
广西、广东、福建、浙江、贵州等5省(区)是全国重要的南方集体林区,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固碳增汇潜力巨大。但由于政策机制不够健全,南方集体林区的林地和林木难以满足现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要求。
一是造林碳汇项目开发极为有限。生态环境部发布的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其项目实施必须是至少3年为不符合森林定义的规划造林地。南方集体林区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一般灌木林地较少,除了极度干旱、不适合林木生长的地区外,绝大部分林地均已成林并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采伐后一般当年或翌年就更新造林,几乎没有符合方法学条件的林地。
二是森林经营碳汇尚未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5省(区)有4.44亿亩中幼龄林,通过中幼龄林抚育、林分改造等经营措施提质增汇潜力巨大。但是,目前新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尚未公布,森林经营碳汇无法开发上市交易。
三是木质林产品碳汇价值缺乏转化途径。南方集体林区是国家储备林建设的主阵地和重要木材生产基地。国家储备林项目周期长、范围广、面积大,固碳潜力充足。 木竹材可将其吸收的碳较长时期固定于木质林产品,具有显著储碳、降碳和减碳等功能。目前社会各界对木竹林产品碳汇价值普遍认识不足,缺乏科学计量的碳汇方法学,不能有效转化。
蔡中平建议,结合南方集体林区实际,加快建立完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将森林经营碳汇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在方法学适用条件上,充分考虑南方集体林区速生丰产林等经营特点,合理设置项目土地、经营活动、计入期等适用条件,简化或免于额外性论证,推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
完善建立木竹林产品碳汇方法学,加强木质林产品碳汇计量和方法学研究,将木质林产品的减排量和碳汇贡献纳入排放权市场,推动和加快木质林产品
碳交易,助推木质林产品产业发展,带动森林碳汇能力提升。
完善建立人工林可持续经营机制,加大对南方集体林区人工林经营的中央财政投入力度,细化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有关科学经营要求,进一步加大营造混交林的法律保障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培育大径材等科学营林技术等,充分发挥森林固碳增汇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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