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碳+司法”是一种什么模式?近日,沿浦镇相关负责人与
碳汇购买方黄某、虞某在沿浦镇村委会签订
碳汇认购协议。此前,黄某、虞某由于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抓获,经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调解后自愿以认购碳汇的形式履行生态修复补偿责任。记者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了解到,该起认购系我省首例“蓝碳司法”交易。
何为蓝碳?蓝碳是指利用海洋系统吸收、固定或者存储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蓝碳+司法”模式让涉案当事人通过认购碳汇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引入更多生态修复金建设生态修复工程,而不是简单让涉案当事人一罚了之。
据了解,苍南县沿浦湾具备丰富的蓝碳储量。根据上一轮测算,沿浦湾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约9000吨,渔业碳储量26000吨,目前市场交易价约80-100元/吨。此次黄某、虞某购买了价值4833.6元、合计241.68吨的海水养殖碳汇,用作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造成生态环境损失的生态修复补偿。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缪爱萍说:“环境资源案件区别于其他案件,惩治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最优解决方式不是一罚了之,而是要尽可能修复生态环境。”下一步,检察院会继续积极探索“生态司法+蓝碳修复”模式,充分运用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在综合考虑沿浦湾生态海湾底色、固碳增汇能力、
绿色能源及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优势后,我们和检察院联合开展推进蓝碳司法,进一步深化沿浦湾蓝碳的应用场景。”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局长刘旭东说,认购蓝碳替代修复新模式有助于解决海洋生态原位修复难的问题,从而减轻生态修复的压力。
此次签约立足生态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实践,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社会化综合治理,为实现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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