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签署并印发《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
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林业
碳汇赔偿机制适用的犯罪行为、适用流程,打破部门职责局限,摒弃就案论案、零敲碎打思维定式,融合各部门力量,助推林业碳汇赔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2022年10月初至11月底,陈某超出许可范围将伐区内未购买审批的福建柏一并采伐,并运到其经营的加工场出售。经鉴定,该山场被采伐的福建柏共有304株,蓄积量55.6784立方米。陈某到案后,经仙游县检察院释法说理,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自愿认罪认罚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然而,传统的生态修复模式,如补种复绿更多的是实现有形修复,不足以补偿受损生态系统的全部价值。
“我们因案施策,探索尝试碳汇生态赔偿制度,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传统生态复绿管护的做法。”仙游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为了对固碳损失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有更科学合理的价值量化,仙游县检察院邀请
专家进行评估,确认该案被伐林木地块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人民币23333.01元。今年6月1日,在检察机关引导下,陈某签订林业碳汇采购与核销服务协议,自愿委托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代为购买林业碳汇441吨(合计费用23373元)并予以注销,弥补其行为造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
机制源于司法实践。莆田地处东南沿海,山海资源得天独厚,河流水系纵横密布,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60%,是国家森林城市。为更好守护住莆田荔林水乡风貌,呵护好这里的一草一木,莆田市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基础,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工作专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等方式,将“检察+碳汇”生态检察机制引入司法实践,对受损的生态以认购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莆田市检察机关还引入“外脑”,通过邀请林业专家、聘请鉴定机构,解决碳汇损失如何计算的专业问题,确保“碳汇修复”从理念走入实践。今年以来,该院先后探索办理公益诉讼碳汇补偿案件3件,案件当事人认购碳汇1278吨,支付碳汇资金6万余元,用于种植碳汇林和基地建设。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强化司法护航生态效用,大胆进行生态修复理念的探索和创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实现“双碳”目标、服务保障
绿色莆田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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