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浙江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举办的浙江省首批浙林
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集中交易暨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上线发布
会议在杭州召开,
会议以“线下+线上”的形式举行。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侠,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红梅,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倪艳红,省林业局一级巡视员杨幼平,省法院副院长朱新力,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成林,浙江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张有荣出席会议。
会上,吴红梅介绍了制定《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
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况。杨幼平介绍了浙江省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
试点工作情况,公布了首批
试点项目开发主体申请备案结果。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所作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第三方核证机构,宣读了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核证结果。王以淼宣读了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备案登记结果,并宣布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上线。此外,桐乡市人民政府、首批“零碳”公共机构代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围绕大型会议活动
碳中和、“零碳”公共机构建设、“零碳”银行创建和生态损害赔偿等领域需求,向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主体购买林业碳汇共计3602吨。
围绕开发利用林业碳汇,助力推动山区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胡侠宣读了由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浙江银保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七部门共同发起的《践行双碳战略 开发利用林业碳汇 助力山区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倡议》,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固碳增汇专项行动,推进“竹木代塑”“竹木代钢”,发挥林业碳汇功能效益,推进林业碳汇价值转化。
浙江省现有森林面积9300万亩,增汇效果最佳的乔木中幼林、竹林面积占比62.7%,碳汇总量大、单位面积增长率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实施以来,省林业局大力实施固碳增汇行动,组织编制了全国首个省级林业碳汇发展中长期规划,率先开展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基础研究协作攻关。在当前全国
碳排放权市场林业碳汇交易尚未启动的背景下,省林业局以《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积极探索碳普惠机制下浙江省林业碳汇开发管理机制。8月19日,省林业局在衢州市、安吉县、瑞安市、龙泉市组织开展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试点;12月1日,首批备案主体完成项目开发面积44927亩,登记备案减排量80907吨,项目涉及全省9个县(市、区)47个乡镇(林场)110个村。
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核算,开发过程充分征求项目开发主体意愿,在保证项目权属清晰、活动真实、结果准确的基础上,精简开发环节与项目材料能减尽减,得到第三方核证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所)的权威认定。在开发过程中,省林业局会同衢州市林业局共同开发并推广“林业碳账户”数字化应用,通过对项目开发区域空间位置的矢量化,实现项目开发地块“一屏总览”;通过内嵌样地布设模型、基线情景碳储量计算模型、项目碳储量计算模型,实现项目监测期内碳汇量智能化求算;通过数据实时传输与叠加分析,实现审核验证准确高效;通过数字化归集、智能化运算,有效降低开发门槛与成本,项目收益率可达87.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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