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该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市首例
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当事人以购买生态系统
碳汇等生态产品的方式,有效修复被损害资源。
据介绍,2021年12月,当事人黎某某使用电子诱捕器和粘网等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在南沙区禁猎区内捕获黄爪隼、白骨顶、灰背鸫等鸟类共计15只。经鉴定,黄爪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骨顶、灰背鸫等为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黎某某非法猎捕行为致使被狩猎的鸟类种群数量减少,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考量违法行为人行为能力、侵权行为方式和影响,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及相关组织进行多次协调、沟通,创造性开展“检察+碳汇”的生态执法模式。最终确定由行为人在相关
平台购买相应价值的碳汇产品,有效实现生态环境资源修复。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融合“社会服务告知+诉前督改+检察听证”多项检察制度,探索公益宣传活动修复、劳务代偿等形式,为违法行为人提供多元、便利、有效的修复方式。该检察院一直致力探索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的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多元修复机制入围生态环境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典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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