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266号
杨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林草
碳汇项目开发的建议》(第022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开发情况
自2004年起,云南省开始探索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工作。一是2005年4月,启动实施了“腾冲
CDM小型再造林景观恢复项目”,是全球第一个小型再造林项目,也是全球第一个获得FCCB金牌认证的项目,于2012年以每吨10美元
价格成功在美国碳汇市场出售5万吨CO2减排量,收入约50万美元,按照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约400万元。二是2012年,实施了国际核证
碳减排标准西双版纳林业碳汇项目,并于2017年在VCS注册处获得注册和第一监测期减排量签发许可,2019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和中国碳汇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注册的企业)在景洪市签订了《国际核证
碳减排标准西双版纳林业碳汇项目碳汇减排量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中国碳汇控股有限公司缴纳了150万元的定金,但因疫情等原因,后续工作暂缓。三是2016年,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碳汇造林项目,并于2017年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取得碳减排量核证报告,但因国家
CCER市场暂停未完成交易。四是按照国家
CCER方法学,相继引进3M公司、华特迪士尼公司、蚂蚁金服公司、腾讯基金会等企业,结合国家造林补贴项目,先后在保山市腾冲市、临沧市凤庆县、临沧市镇康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等地区,以“定购”的方式实施了6个林业碳汇自愿减排项目,总投入资金3700万元,共实施造林面积52550亩,森林经营面积45624亩,测算项目计入期可产生约119万吨CO2当量减排量,约有6万林农从中受益。五是2021年,开展了中国(云南)自贸区“推动
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
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包含林业碳汇的潜在CCER项目,涉及造林和森林经营类项目17个,为今后CCER项目做储备。六是开展了全省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情况调研,以调代训,针对重点地区开展了林业碳汇交易培训,并形成全省林业碳汇交易情况的调研报告,以省双碳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风险提示的函》。
二、存在问题
(一)林业碳汇开发政策尚未明确。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需严格遵循相关方法学,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目前,国家明确不再搭建省级碳汇交易
平台,碳汇相关交易将依托国家交易
平台。而2021年7月16日重新启动开市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电力行业,是一个基于排放配额分配的
碳市场,林业碳汇交易暂未纳入其中。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3月17日暂停受理CCER项目以来,新的交易管理办法暂未出台的情况下,项目开发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二)林草碳汇项目开发难度大。一方面,按照国际和国家现行方法标准,用于碳汇造林的林地要求是2005年以来从未造过林的荒山,目前这样的林地很难找到,开发碳汇造林可供选择的林地越来越困难。另一方面,即便按相关要求能够落实地块,但因项目周期长,方法要求高,导致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评估和监测成本远高于预期碳汇收益,严重制约了林草碳汇项目的开发。
(三)林草碳汇科技支撑不足。当前云南仅开展了部分主要优势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研建和
碳计量参数测定,尚不能支撑全省森林碳汇的计量工作,同时,草原、湿地的基本生物量模型及
碳计量参数等基础研究工作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四)碳汇知识普及和宣传不够。对林草碳汇相关知识普及和宣传不够,公众对林草碳汇的认识不全面,过分宣扬森林碳汇交易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而忽视了森林、草原、湿地本身所具有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有关工作。
(一)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按照“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思路,一是组织到福建、广东、湖南等省份考察学习,拓宽工作思路。二是筹办云南林草碳汇工作研讨班,将省内外碳汇领域
专家为云南碳汇工作出谋划策。三是编制《林草碳汇知识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开展对各地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培训,筹办云南林草碳汇工作研讨班,将省内外碳汇领域
专家为云南碳汇工作出谋划策。
(二)探索林草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细化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省内重点企业参与全国
碳交易,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清缴,探索符合云南特色的碳汇资源实施路径。同时,探索扩大消纳渠道,在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中推动实施
碳中和行动,鼓励使用林业碳汇抵消活动和会议排放。
(三)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研究。一是组建云南省林草碳汇专家库,支持各方力量开展碳汇相关研究和专业化服务。二是按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编制云南省2021年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领域温室气体清单,实现年度出数。三是按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要求,参照国家林草局林草碳汇量计量方法制定云南省林草碳汇量计量方法,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出数。四是开展云南省碳汇潜力研究,结合目前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和森林经营工作,分析不同的碳汇增汇路径。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碳汇项目开发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支持云南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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