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3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
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提高金融服务沿海经济带
绿色产业发展能级。广东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湛江市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资源。
同时,广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
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支持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等“三改”联动,推动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等金融服务创新。《方案》称,开展海洋、湿地等
碳汇核算
试点,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及金融机构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产品,支持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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