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日发布,其中这份司法解释涉及规范林业
碳汇交易规则。
这份司法解释明确,对于以林业碳汇为客体的新类型担保,法院在坚持物权法定原则基础上,依法保护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该司法解释还允许当事人通过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明确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意见、不同责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适用。
中国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司法实践中,福建、贵州等多地已出现侵权人自愿通过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
案例。
最高法当日发布的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典型案例中,涵盖法院促进林业与银行业、保险业互惠共赢的相关内容。例如,江西法院对林地林木抵押登记效力予以确认,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
绿色信贷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新的司法解释通过灵活运用生态修复、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劳务代偿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将推动受损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恢复。
据统计,2019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审结涉及森林资源的一审案件403989件,其中民事案件268180件。新发布的司法解释还就森林资源民事案件受理、林地林木交易、公益林经营、森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等问题予以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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