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减排方法学适用条件
方法学规定的适用条件描述较多且不易理解,此处仅列出关键的必要条件,不符合下列识别标准的,则不能开发。
1、对造林项目,土地合格性要求造林地一是要权属清晰(有土地权属证书),二是为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开工时间要求应在2013年之后(?)。
2、对经营林项目,一是树种起源是人工林,二是树种组成是乔木林(建议剔除经济林),三是树种龄级属幼、中龄林(参见下图龄级标准),四是林地权属清晰(有林权证),五是开工时间要求应在2013年之后(?),六是存在经营活动。
3、对竹子造林项目,识别与造林项目类似。
4、对竹林经营项目,识别与经营林类似,但对竹林起源、龄级、竹种无要求,重点关注林地权属清晰,且存在经营活动。
5、对草地管理碳汇项目,一是确认项目开始前草地用于放牧或多年生牧草生产,二是确认项目区都在政府划定的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的草畜平衡区,且牧户都已签订了草畜平衡责任书,三是存在增加草地生产力的管理措施,四是开工时间要求应在2013年之后(?)。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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