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梅州市丰顺县龙岗镇坪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梅市环字〔2020〕6号 )收悉。经审核,梅州市丰顺县龙岗镇坪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
碳汇碳普惠
方法学》 (2019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梅州市丰顺县龙岗镇坪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