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部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2016年9月,原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2018年3月,《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编制实施,明确了全国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发展分区和重点区域,提出三步战略:
到2020年,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城市数量持续增加,森林城市质量不断提升,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
到2025年,以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城市为主的森林城市建设体系基本建立,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森林城市生态资产及服务价值明显提高。提升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质量,建成300个国家森林城市。
到2035年,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全面优化,森林城市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民共享森林城市建设的生态福利。
近年来,许多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城市,如辽宁本溪、江西新余、广西柳州、山东枣庄,都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增加了城市的绿色基调,培植起以森林为依托的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产业,有力促进了城市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