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成为一种趋势。去年底,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
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
碳市场在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中的补偿作用。
碳交易和
碳汇交易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创设出来的一种虚拟交易。通过投资造林增加
碳汇,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后参与交易,抵消碳排放,简称“碳汇交易”。这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
十几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林业碳汇交易工作,借助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实施,建立了林业碳汇的经济补偿机制。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主管部门,支持和鼓励林业碳汇的发展与建设。为降低林业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开发难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专门发布了林业项目
方法学。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可通过向部分工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出售减排量获取经济收益,助力所在地区的扶贫工作。
林业碳汇使社会得绿,林农得利。2014年10月15日,临安农户森林经营碳汇交易体系正式发布,42户林农,总计交易碳汇4285吨,交易额128550元,他们也是国内首批进入林业碳汇自愿交易体系的农民群体。其中,临安青山湖街道研口村村民张良华承包了400多亩杉木、竹子,不仅绿化了当地,还不用卖出一木一竹,仅凭投资造林增加的碳汇量,5年获利21870元。进入林业碳汇自愿交易体系对林农的好处是:在确保林业碳汇能力的前提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也就是说既能获得林地上的经营收入,又可额外获得碳汇收入。
一般来说,列入碳汇林以后,20年内不得更改林地用途;割除的林下灌木、草本植物等必须还林,也不能在林地内焚烧枯落物;要尽量减少对土壤的扰动,不得不扰动时,要注重生态经营和水土保持。这种要求是为了尽最大可能地保持林地的固碳能力,带来的相应效果就是让林地更原生态,更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碳汇交易模式,为林业生产周期长、短期内林农难有收益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