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碳汇市场总体上处于探索阶段,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比较为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一、碳汇市场建设目前还缺乏明确的部署。上述《暂行办法》主要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配额管理、排放交易、核查清缴、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对碳汇交易没有直接涉及。而《计划》属于部门规章,主要针对部门内部,还难以起到促进碳汇市场建设的作用。国内碳汇市场交易的相关政策有待出台,认证、注册的标准和规定有待明确,碳汇交易也有待纳入到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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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碳汇交易的基本知识有待普及,公众认知度不高。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碳汇交易并未被广泛认识和接受。在政策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甚至还存在以投资碳汇林为诱饵的传销行为。碳汇市场交易与投资均需要各方的广泛参与,然而目前碳汇项目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难以持续。
第三、碳汇产权界定有待进行。碳汇本身是一种具有明显外部性的活动,碳汇需求是一种引致需求,想要通过市场对碳汇活动的生态效益进行补偿,需要有清晰的产权安排。但以林业碳汇为例,目前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对碳汇林产权做出清晰的界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四、碳汇市场的相关认证、注册制度尚待完善,碳汇核查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机构尚待健全,碳汇项目融资渠道尚待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机构是碳汇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出现类似“欧中碳汇”违法事件的必要条件。目前,碳汇项目资金主要依赖于少数投资者以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等公益组织,资金来源渠道较窄。但碳汇项目投资周期长,成本高,价格变动风险大,迫切需要有多样化的市场资金来支撑,也需要有相关政策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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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碳汇项目类型较为单一。碳汇项目源于《京都议定书》中灵活履约机制之一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但仅限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目前国内碳汇项目也主要集中于森林碳汇,辅之以少量竹林碳汇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