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江门市林业用地面积664.1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6.4%,其中:生态公益林244.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6.7%,商品林419.9万亩,占林业用地的63.3%。森林面积654.3万亩,森林覆盖率46.25%,活立木总蓄积量2159.8万立方米,林木林地绿化率9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75平方米。近几年,全市全力实施以下
绿色行动:
森林围城 树林进城绿色行动
2012年,江门市实施“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绿色行动,用三年的时间,对城市进行立体绿化,实现城市绿树成荫,城在林中的美丽景象。出台了《江门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及《江门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把江门市186座小山丘保护起来,保护面积约145平方公里。
新一轮绿化大行动
2012年开始,江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启动新一轮绿化江门大行动。目前全市已完成森林
碳汇造林16.04万亩,生态景观林带339公里,新建森林公园32个、湿地公园4个,绿化美化村庄421个。2014年,省人民政府授予江门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
公园城市建设
为响应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号召以及省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江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启动“公园城市”建设大行动,利用丰富自然资源,建设公园城市,实施公园化战略,助力绿色发展。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投入资金约5.8亿元,共建成各类公园550个,城乡绿廊及慢行系统585公里,公园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大型风景区为龙头,以区(市)综合性公园和镇(街)公园为骨架,以田园风光公园为特色,村居公园均衡分布,城乡绿廊有机串联”的市域公园体系已具雏形。
下一步,江门市将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指导下,根据“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要求,立足江门市自然资源条件和人文历史积淀,按照《江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简称《规划》),以城区为核、以山海为屏、以路河为脉、以农网为面,按照“森林江门,美丽侨都”的建设理念,结合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公园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加紧完成《规划》编制
目前,江门市已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江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经两次征求意见及召开“创森”领导小组专题
会议通报编制情况,初稿已基本完成,拟定于4月中下旬在
北京召开
专家评审会。
突出重点,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一是完善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确保建设成效。二是加强森林碳汇工程建设,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实现增绿扩绿添景,优化城市森林空间布局;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四是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结合村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做好村庄绿化美化工作。五是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积极推进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工作;做好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确保依时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实现生态公益林质量提升。
统筹兼顾,抓好公园城市建设
实施公园化战略,推进大地园林化,构建市域公园体系。一是抓好七大龙头公园的建设,形成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森林生态旅游体系,同时要注重发挥森林公园在弘扬生态文化、环境教育和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功能。二是把加快湿地公园建设和“创森”工作统筹起来,做好新会区小鸟天堂、蓬江区滨江新城湿地公园、江海区龙溪湖公园、鹤山市古劳水乡等重点湿地公园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村居公园建设,分期分批逐步推动全市所有村(社区)公园全覆盖,实现每个村至少建设1个公园,打响江门市公园城市的品牌。
围绕“创森”主题,抓好城市生态文化建设
挖掘森林文化内涵,积极弘扬侨乡人文文化、乡土历史文化、古树生态文化,做好古树名木普查。抓好江门植物园建设,提升城市森林文化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