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各碳交易试点均引入中国本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抵消机制,即允许控排单位在完成配额清缴义务的过程中,使用一定数量的CCER抵扣其部分排放量。林业碳汇项目作为CCER项目类型中的一部分,均被七个交易试点接受。其中,以下试点尤其重视林业碳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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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可以用经过审定的碳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碳排放量。经审定的碳减排量是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市发展改革委审定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和林业碳汇项目的碳减排量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广东
《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林业碳汇等项目类型制定“广东省核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备案规则和操作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重庆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配额管理单位使用林业碳汇项目等产生的经国家备案并登记的减排量。
湖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鼓励试点企业投资开发产生核证减排量的项目(含森林碳汇),其核证减排量可用于抵消企业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