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举例说,比如A进钢材是800元每吨,赚400元每吨,以1200元每吨的价格卖给B,B赚300元每吨,以1500元每吨的价格卖给C,而此后,A由于看好市场,以1800元每吨的价格收回钢材,则C赚300元每吨。如此倒手几次之后,A以3600元每吨的价格卖给了施工单位。这个交易过程中,参与炒钢材的A、B、C都赚到了钱。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我们炒碳跟炒钢材类似。”郭先生称,自己所在的公司2012年2月28日以0.01美元的单价发行碳单位,经过一年多时间,进行了两次拆分,一个碳单位产品已涨到了1.08美元,而该公司最终将在美国碳交易所卖给排放超标的发达国家。“投资人的角色就相当于A、B、C,是炒碳汇的人,中间参与碳单位交易的人都赚钱了,只是介入的时间不同,利润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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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碳交易过程中并不存在实际的商品,交易标的只是一个数字,为炒作提供了可能。不过,易碳家注意到,郭先生所称的炒作阶段,碳单位都是在该公司的平台内交易,并没有参与到国际、国内的碳市场进行对接。即使最终对接成功,在国际、国内碳市场都不景气的情况下,被炒高的碳单位是否能卖出依然是个未知数。如果销售不出去,这种通过双轨制模式运行的碳炒作就存在极大的风险,炒家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
对此,郭先生的解释是,“我们现在在炒,时间到了才会(与市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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