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年初精心谋划全年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紧盯现场核查与系统评审工期,后期详细核对核实核查数据成果,截至12月16日,我区2021年度
碳排放报告核查结果已全部完成上报工作,提前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任务。
纳入我区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管理企业共114家,覆盖发电、化工、建材、钢铁等七大行业。为提升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做好碳排放报告核查及数据确认工作,减少疫情封控影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是组织召开核查工作启动会,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从核查总体工作、技术要点、工作纪律等方面对核(复)查机构进行统一部署、严格要求。二是创新核查方式,对于抽选的复核企业,采取中心技术小组、核查机构、复核机构共同进厂,同期开展核(复)查工作的方式进行,为后期数据复核预留充足时间。三是全程指导帮扶,建立核查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对现场核查工作中遇到的系数选定、数据处理等技术存疑点及其他疑难问题通过技术小组及时进行会商解决。四是强化核查全过程监督,成立技术小组抽选典型企业进行跟组监督;对涉及配额分配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企业现场帮扶,全力提升我区碳排放数据质量,夯实
碳市场数据基础。
做好碳排放数据的核查,对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具有深远意义。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及时梳理总结核查工作经验,再接再厉,持续推进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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