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
碳排放核查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管控单位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hgreport.org/login.seam)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度温室气体量化报告、温室气体量化工具表等;同时,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
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上传加盖核查机构公章的2021年度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经管控单位盖章确认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信息确认书等。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