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除了水泥熟料生产线以外,还有矿渣微粉和冶金辅料生产线,请问,这两条生产线的
碳排放数据需要在补充数据表中体现吗?还是说只补充熟料的3年数据即可?指南中没有明确这个概念。
注:三者的生产工艺没有任何关系,且单独存在,无辅助或附属关系。
行业代码为3011、且其综合能耗超过10,000吨标准煤(含)的水泥企业应该填报其排放边界内所有碳排放量,包括矿渣微粉和冶金辅料生产线的排放。另外,还应补充填报3年的熟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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