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57号文附件1里提到的8大行业的18个子行业内的企业的自备电厂不需要单独报告,但需要按发电企业指南核算。造纸企业大部分有热电联产机组或锅炉,可是造纸行业数据数据核算报告模板中没有像钢铁行业一样有自备发电、供热的数据填报要求,且不计脱硫部分排放,则请问:
1、自备电厂按发电核算排放量,是否需要核算脱硫部分(钢铁补充数据表中没有算脱硫排放)?
2、产热锅炉产生排放是否纳入化石燃烧排放,是否需要计算脱硫分排放?
3、自备电厂/锅炉产热的核算排放量需要补充在数据支持表哪个部分?
1. 补充数据表中,自备电厂不需要核算脱硫的排放。
2. 产热锅炉的排放纳入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不需计算脱硫排放。
3. 自备电厂/锅炉产热的核算排放量可在补充数据表中“其他工序”进行说明,并在报告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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