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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之前有问题:“有自备余热发电机组的水泥企业补充数据电力排放因子如何计算? 对于同时存在外购电力以及自备余热发电机组的水泥企业,无法知道具体各工序所用电量中外购电量以及自备余热电站电量的消费量,因此无法填报57号文补充数据表中“熟料生产工段”消耗的电力“加权平均排放因子”,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
专家组回复:“先计算加权电量排放因子,加权电量排放因子=(外购电量*电网排放因子)/(外购电量+余热供电量),然后根据每个工序的消耗电力*加权电量排放因子计算”个人疑惑:对于有仅有熟料工段的水泥企业,和那些带有粉磨工段的水泥企业比较,会造成排放因子不公平。目前粉磨工段不在补充数据表格边界内,因此带粉磨工段水泥企业会吃亏。不知是否可以考虑:熟料生产工段消耗电量排放=(熟料工段消耗电量-余热供电量)*电网排放因子。理由:1.余热供电量远小于熟料工段耗电,可简化认为余热供电优先全部被熟料工段使用。(那些没有粉磨工段的水泥企业,实际情况就是熟料工段全部消耗掉余热供电,那么对于带上了粉磨工段的水泥企业,也可以同理简化认为余热供电全部由熟料工段消耗)。2.余热是由熟料工段产生,同时由熟料工段享受余热0排放的电量,也较为符合逻辑。请
专家指正解惑。
请按照补充数据表相关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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