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专家组给出明确意见,除了传统燃煤、燃油、燃气自备电厂外,煤层气发电、兰炭尾气发电、钢铁企业煤气发电、化工企业三废炉发电等是否需要单独填写补充数据表。以上这些属于非传统化石燃料发电,有些是二次能源发电。同时其燃料消耗量数据、供热比、供热量数据几乎没有完整有效计量。是否依然要求单独填报发电补充数据表。
使用燃煤、燃油、燃气及非自产可燃性气体等燃料(包括混烧自产二次能源的情况)发电的机组,应单独填报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煤层气发电需填报补充数据表,其余自产废气、尾气、煤气发电不需填写补充数据表。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