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运营边界内涉及到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装置主要包括: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制氢装置、焦化装置、石油焦煅烧装置、氧化沥青装置、乙烯裂解装置、乙二醇/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等。”,那么此次核算,是否需要上报硫磺回收过程、石灰石脱硫过程的二氧化
碳排放?
依据《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除指南中列出的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制氢装置、焦化装置、石油焦煅烧装置、氧化沥青装置、乙烯裂解装置、乙二醇/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几种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外,其它产品生产装置的排放核算可参考该指南第23页“10.其它产品生产装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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