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企业或设施层面二氧化
碳排放总量(万吨)”是不是指补充模板中的“2二氧化
碳排放总量” ?前提是2016年无新增装置。
“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企业或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万吨)”是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中附件三《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中分行业模板进行核算的结果。其中“2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仅为一个设施/分厂的排放量,如果企业存在多于一个的设施/分厂需要添加表格报告,最后用于“4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进行既有设施的汇总以及“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进行新增设施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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