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已纳入核算的企业与一个未纳入核算企业合并,合并后的新企业是否需要报告碳排放?如果需要,怎么核算企业的碳排放?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0-03-09 09:51

合并企业涉及重点排放单位的,合并也属于重点排放单位,需要核算。核算方法仍是分行业核算,与目前针对多种业务企业的核算没有差异。 对于数据可获得性,按照合并之前未纳入核算企业的数据可获得性进行处理。1.如果合并之前未纳入核算企业的数据可获得,需要按照对应的行业核算方法学进行核算。基准年期间,合并之前两家企业排放量均需要核算和核查,并要求核查机构在核查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2.如果合并之前未纳入核算企业数据不可获得,则基准年的排放可以不核算。配额分配时,可重点考虑合并后的排放数据。但合并之前已经被纳入的企业的排放量需要进行核算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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