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报告核查要求:核算边界的核查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0-01-08 08:40

核查机构应对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核算边界进行核查,对以下与核算边界有关的信息进行核实:
—是否以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进行核算;
—核算边界是否与相应行业的核算指南以及备案的监测计划一致;
—纳入核算和报告边界的排放设施和排放源是否完整;
—与上一年度相比,核算边界是否存在变更。
核查机构可通过与排放设施运行人员进行交谈、现场观察核算边界和排放设施、查阅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查阅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等方式来验证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核算边界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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