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参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碳交易网2020-01-08 08:19

本指南用于指导核查机构对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提交的排放监测计划(以下简称“监测计划”)进行审核以及对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补充数据表实施核查工作。
二、审核和核查工作原则
核查机构在准备、实施和报告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客观独立
核查机构应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审核和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二)诚实守信
核查机构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审核和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公平公正
核查机构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审核和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还应如实报告审核和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四)专业严谨
核查机构应具备核查必需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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