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备电厂的八大行业企业,自备电厂是否按视同法人,单独编制排放报告、核查报告、监测计划?如是,那企业消耗的来自于自己自备电厂的电量,是否算外购电量?
专家组:八大行业内的自备电厂,无论其温室气体年排放量是否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均应单独填写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但不用为自备电厂单独编制排放报告、核查报告和监测计划,企业的监测计划中应包括如何监测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中相关数据的描述,自备电厂数据与企业其他纳入产品放在一起填一张企业
碳排放汇总表。企业消耗的来自于自己自备电厂的电量,不算外购电量,法人边界范围的核算的是企业“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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