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办环资〔2016〕6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024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要求,我省于2015年12月启动了第一批重点企业(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历史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按照国家碳市场建设时间节点要求,我们此次组织了17家第三方核查机构,为各地尚未进行核查的重点企业开展历史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重点企业碳核查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尽快召开核查启动会,便于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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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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