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笔者认为,各级环保部门要抢抓机遇,创新机制,勇于担当,充分释放环保政策改革的红利。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首先,建立政策导向机制。目前,我国第三方治理模式尚在起步阶段,在技术、规模、服务领域及市场化程度上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鼓励和支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和措施,制定污染企业第三方治理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污染治理,引导和激励专业环保公司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要重点化解第三方治理的资金瓶颈,建立地方环保基金。
其次,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一是从规模实力、治污技术、运营效果等方面,设定第三方治理企业市场准入资质,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防范环保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等手段,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帮助企业选择有实力、有技术、有信誉、有能力的环保公司承担治污业务。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各地要以第三方治理行业管理协会为载体,开展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能力评估、等级评定等工作,要将不规范运营、偷排漏排等信息纳入第三方治理企业诚信系统和社会公共信用服务平台,与融资、担保和相关政府支持政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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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健全双向监管机制。当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时,守法环境被打破,排污企业可以选择不治污或不达标排放,第三方治理就会失去优势和吸引力。因此,第三方治理模式仅从市场机制上解决了企业治污问题,但不能因此削弱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环境监管部门要健全双向监管机制,既要管好排污企业,又要监管第三方运营公司,定期向社会公布其运营效果,发现超标排放,要依法对排污企业和第三方运营公司给予严厉处罚,并作出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环保公司,要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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