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报告单位应按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 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 包括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固定设施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 化碳排放,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制造业协同处 理废弃物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本市行政辖区内固定设 施电力消耗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交通运输等移动源设 施,只报告能源消费量,不核算排放量。(完)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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