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单位未按规定提交
碳排放报告将被查,
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从市节能监察大队了解到,截至昨日下午,
北京仍有140家单位没有报送
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市节能监察大队将对未提交碳排放报告的单位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碳排放报告。
今年3月,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在3月20日前报送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4月5日前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碳排放核查报告,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
履约)。
市节能监察大队副队长祝科伟表示,对于多次电话联系后拒不报送碳排放报告的单位,节能监察大队将上门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5日内上报单位碳排放报告,如果逾期未上报,单位将面临5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北京市作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
试点建设所需的法规政策体系。截至6月12日,共成交288笔,成交量近53.2万吨,成交额约27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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