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
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在3月20日前报送2013年度
碳排放报告,4月5日前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碳排放核查报告,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
北京市作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
试点建设所需的法规政策体系。据易碳家了解到,截至6月11日,共成交275笔,成交量近50.2万吨,成交额约2620.8万元。
市节能监察大队已对未上报碳排放报告的780家排放单位开展了节能监察,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在大部分单位都已按期整改。目前仍有140家排放单位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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