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绿色金融认证和评级》等六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和《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决定对《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绿色金融认证和评级》《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智能电网建设运营》《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温室气体控制》《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绿色交通》《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环境基础设施》《龙华区电子制造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予以立项。请项目牵头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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