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湖北省低碳农业和土壤健康提升项目实施框架方案的批复
省农业农村厅:
报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审湖北省世界银行贷款低碳农业和土壤健康提升项目实施框架方案的函》(鄂农函〔2025〕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世界银行贷款湖北省低碳农业和土壤健康提升项目于2024年4月列入《世界银行贷款2024-2025年备选项目规划》,完成了立项。为加快推动我省农业
绿色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框架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包括3个结果领域,即加强低碳农业和土壤健康管理机构能力;采取绿色可持续土壤管理措施,提高土壤健康水平;推进农业废弃物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态低碳农业水平。包含4项发展目标指标、8项支付关联指标。
(一)发展目标指标:农业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下降48.5662万吨CO2e(二氧化碳当量)、示范区土壤有机碳含量增加10%、退化耕地的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治理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升至97%。
(二)支付关联指标:开发县级生态低碳农业和土壤健康管理
平台,开发应用土壤健康指数与土壤固碳能力核算、测量、报告和验证方法,培育生态农场50家,示范区土壤有机碳含量增加10%,酸化土壤治理后PH值达到6.0的面积增加1500公顷、3000公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升至97%、由农业废弃物生产的商品有机肥产量增长200%、生物能源产量增长40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十堰市竹山县和郧西县、咸宁市咸安区和赤壁市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土壤健康提升工程。采取秸秆还田、增施土壤调理剂、改善耕地条件等措施提升土壤固碳能力超过5000公顷;实施石灰调节、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治理酸化土壤1500公顷;通过农艺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开展受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3000公顷。
(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新建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厂、有机肥料生产加工中心、生物炭加工厂等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5年累计增产有机肥料2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12.1万吨、生物炭5000吨,并选择典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生物质能源改造。
(三)生态农场建设工程。实施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生态塘、水肥一体化设施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养殖粪污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改造生态农场50家。
(四)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开发省级生态低碳农业智慧管理平台,新建县级生态低碳农业和土壤健康管理平台及信息展示平台。
(五)农业资源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农业资源环境监测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野外监测站、县级农业资源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及检测仪器购置等;开展土壤、水质、农产品样品检测,5年累计检测样品6000个;开展生态低碳产品监测与认证补贴活动,5年共认证136个。
(六)生态价值核算与监管工程。开展项目生态价值核算与
碳信用评价等系列
方法学开发;组织开展项目支付核验与监管;开展低碳农业和可持续土壤管理实践培训,5年共计培训20000人次。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3亿元,其中,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5亿美元(按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汇率1:7.12计算,合计人民币10.68亿元);其余资金由财政配套、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项目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实施,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5年(2025—2030年)。
六、项目贷款偿还及使用工具
该项目为政府负有还款责任贷款,4个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借款人,承担借贷和还款责任。
项目采用结果导向型贷款工具,世界银行根据项目相关协议和支付关联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贷款资金支付。贷款资金的使用需在项目实施框架方案的指导下按照国内财务、资金、项目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招标采购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国内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应的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
八、项目节能环保
项目建设应按照节能环保有关要求,有效节约资源、保护好环境。
请据此批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程序报批。实施框架方案内各项目要尽快完善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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