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贵州省林业局印发《贵州省林业
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加强全省林业
碳汇资源管理,促进林业碳汇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保障林农权益。
《管理办法》共25条,包括林业碳汇资源范围、适用范围、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原则等内容。《办法》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林业碳汇资源中的管理职责、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要求、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库管理方式、提供林业碳汇档案资料的内容和档案资料的管理范围。明确权属不清晰的林业碳汇资源不得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项目业主认真履行项目开发收益分配方案,应对行政区域内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情况定期跟踪了解并上报等内容。
《办法》的印发,为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碳汇资源培育、指导实施林业碳汇项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据。 (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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